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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和仪器工作的意见 川教仪[1988]字第08号
[ 作者:教仪站 ]  [ 来源:教仪站 ]  [ 时间:2006-8-12 9:34:07 ]
 


                                       四川省教育委员会

                                     川教仪[1988]字第08号

                       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和仪器工作的意见

各市、地、州、县教委(教育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来,我省中、小学实验室和仪器工作,有了较快的发展。到1987年底,全省中、小学的实验室用房已有105万平方米,教仪管理和实验技术队伍近万人,按原教育部制定的教学仪器配备标准,重点中学、中师和实验性小学已基本配齐,县城以上的一般中小学已配备75%左右。全省已建农村初中实验中心1825个,约可覆盖农村初中的60%。约有50%的乡中心小学不同程度地配备了自然、数学课的仪器。教学仪器生产也有了一定发展,生产品种已达350多个,年产值1500多万元。工厂的素屎筒分柿恐鹉暧兴岣撸?个产品出口创汇。但是,从全省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的总体来看,还远不能适应事业发展、提高和改革的需要,实验室建设仍然是中小学教育事业中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全省中小学有实验条件的学校只占10%左右,约有90%以上的小学、50%以上的中学没有实验室,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已经建立的实验室中,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实验技术人员约差60%,现有人员的结构、素质不适应需要,队伍也不够稳定。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领导来看,还有一些同志对这项建设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没有把实验室建设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条件之一予以统筹考虑,没有把实验室和仪器工作纳入基础教育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轨道。教学仪器的生产、供应也还存在管理水平不高、品种不齐,流通渠道不畅等问题。为了加强中小学(含中师、职业中学普通课,下同)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工作,以适应基础教育的发展和改革,保证逐步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需要,特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认真研究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中小学实验室和仪器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教师、教材和相应的物质教育手段,是学校教育的三个基本条件。普及教育,必须有质量要求,没有实验仪器、图书、文体设施和劳动技术教育设施等装备和条件,质量是无法保证的。因此实验室和仪器工作是为学校教育提供基本办学条件的工作,是实现教育发展战略目标和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必备条件。基础教育深化改革,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首要的任务是提高现在和未来劳动者的素质。加强中小学的实验教学,对培养学生手脑结合的习惯和动手能力,促进学生的思维和创造才能的发展,培养学生联系实际,独立思考、不断追求新知,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树立辨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思维方法,有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领导,要着眼于提高民族素质和劳动者素质这一根本大计,把实验室和仪器工作作为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环节,作为克服教育脱离实际,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重要手段,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措施,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
    二、明确中小学实验室和仪器工作的指导思想,建设方针和奋斗目标
    在“七五”、“八五”期间,中小学实验室和仪器工作,要在党的十三大精神指导下,以改革总揽全局,建立与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教仪管理体制,在加强宏观指导的同时,充分调动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在充分发挥现有仪器设备效益的基础上,适当加快建设的步伐,以适应我省基础教育的发展、改革和逐步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需要。要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抓好重点,面向普及,健全管理,讲求实效,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的工作方针。
    关于中小学实验室和仪器工作的奋斗目标,我们的意见是力争在1995年或稍后一点时间内,使全省的中小学都能按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开出演示和分组实验,基本完成实验教学的普及任务。这个奋斗目标与全省逐步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大体同步。要实现这个奋斗目标必须提前做好教学仪器、实验教学人员、实验用房及设备、设施的配套建设。初步设想,在1990年或稍长一点时间内,除少数边远高寒山区的学校外,其余地区的重点高完中、中等师范学校和实验性小学完成配套建设;乡中心小学城镇小学的配套建设达到本类学校的85%以上;一般高完中、县城以上的单设初中达到70%以上;农村初中,在完成原定实验中心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在县辖区的单设初中和乡单设初中新建800个实验点。配套建设的标准和要求,除教学仪器、实验用房和设备、设施按规定执行外,实验技术人员,原则上按实验室个数一室一个配齐,并基本上达到初级实验技术职务以上业务水平。同时要求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提高实验开出率。凡实验用房、仪器和设备、实验人员配套的学校,高中演示实验开出率应达到95%,分组实验开出率达到90%以上;初中演示实验、分组实验的开出率分别达到85%和80%以上;小学演示实验开出率达到85%,分组实验开出率达到75%以上。
    为了实现上述奋斗目标,计划在全省试行以普及实验教学县为中心的综合改革(具体办法另文下达)。这项改革,就是要象普及小学教育那样,一个县一个县地实现实验教学的普及。基本普及的标准是:使现有的所有中小学都按大纲、教材要求开出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今后新建和扩建的中小学不得低于这个标准。实行这项改革的目的,是把实验室和仪器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各县,各县从实际出发,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地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必备条件,作为当地基础教育发展、改革的重要措施进行统筹安排;改变过去基础教育管理体制与仪器设备供应管理体制脱节的不合理局面。同时,进行这项改革,有利于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宏观指导与加强学校的微观管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育人效益,有利于调动各级、各方面的积极性,广开资金渠道,加强建设的进度,适应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需要。
    三、认真解决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的经费来源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低、财力很紧的实际出发,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必须改变教学仪器主要靠上级拨款的旧体制、旧观念,实行分级分工负责体制和奖筹结合的办法。
    1、中小学实验用房的建设和一般设备的配套,应由当地政府根据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纳入学校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实施义务教育的必备条件,负责统筹解决。
    2、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所需的仪器设备,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装备,其经费来源:(1)逐步做到按国家教委的规定,各级教育事业费用于教仪的经费比例不低于2%;(2)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发(1988)82号文件规定增加的中小学杂费收入,以20%用于购置教学仪器设备;(3)从1988年起,从农村教育费附加和城市教育费附加中,各提10%用于购置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4)学校的勤工俭学收入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和进行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积极性,在专业教育经费、设备上给以扶持。
    3、改革教仪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办法。长期以来,教仪专项经费采取省上分配经费指标,各地按规定比例装备各类学校,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依赖思想,极不利于调动地方和学校的积极性。今后省掌握的教仪专项经费,将围绕实现普及实验教学县的任务,逐步扩大用于奖筹结合的比例,以鼓励先进,加快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的步伐。
    四、深化企业改革,努力提高教仪生产厂的素质和产品质量
    当前教仪生产,应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抓改革,进一步搞活企业。要把竞争机制引进教仪生产厂,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大力推广各种经营承包责任制,使工厂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经济实体。
    2、以发放产品生产许可证为中心,促进工厂素质的提高。接受企业生产许可证检查,对工厂进行全面整顿,提高企业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
    3、开发新产品,促进工厂技术进步。争取“七五”期间有一批生产厂上等级,并以每年20—30个品种的速度开发中小学短缺和职业教育、幼儿教育的教仪新产品。
    4、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省教仪公司检测站去年通过了国家教委的检查验收,正式命名为国家教委教仪器成都检测站。检测站要深入工厂学校,对省内生产的教仪产品进行监督检验和跟踪调查,配合生产管理部门帮助工厂建立健全质检制度、提高产品质量和投资效益。
    五、改革供应办法,把教学仪器的供应逐步纳入商品经济的轨道。
    多年来,教仪供应工作基本上沿用类似统购包销的办法,已不能适应经济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所出现的新形势,必须进行改革。
    1、教仪供应工作,要逐步纳入商品经济的轨道。教仪产品有它的特殊性,它属于教育专用商品,由集团购买,重在社会效益,所以应当统一考虑配备计划和配备方案,加强上级教仪部门这方面的宏观控制和指导。但方案确定以后,要把购置仪器设备经费的额度分配到学校,发挥学校微观管理的积极性,精打细算,选择质优价廉的教学仪器;教仪部门要帮助学校进行检测和质量鉴定。强调学校靠近仪器,并不妨碍集中采购,购买时还应发挥集中采购的优点,但要允许学校拒收不合用或不合格的仪器,避免浪费。
    2、积极发展教仪供应网点,全省形成网络,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近年来,全省由县、乡、校等自筹资金,直接向各地教仪公司(站)和服务部购买的仪器每年都在800万元以上。今后随着管理体制的改革,自筹经费购置仪器的需求将进一步增长,需要积极增设供应网点,逐步做到让办学单位和学校就近直接选购需要的仪器。已开设服务部的市、地,应扩大经营品种,作好售前售后服务,使之成为搞活流通、沟通产需双方的桥梁。未建立服务部的市、地、州和有条件的县应创造条件,把供应网点建立起来,尽量为学校提供方便,满足教学需要。
    3、从明年起,省内展销订货将扩大参加范围,凡自筹仪器经费在五万元以上的县(市、区),经市、地、州教育部门批准,可以自愿报名参加省的展销订货会,直接向生产厂订购教学仪器,以减少流通环节,扩大县(市、区)的自主权。
    六、加强领导,健全教仪管理机构
    实验室和教仪工作,是学校教育基础条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为加强基础教育,实施义务教育提供必备条件,是与教学联系密切、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教仪部门作为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切实加强领导。要有一位领导同志分管,组织教仪、教研和行政部门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这项工作。当前要认真抓好教仪机构的建设。
    1、健全管理机构。全省市、地、州一级,除个别地区外,都已建立了教仪机构,县(市、区)一级约80%成立了教仪站。凡未建立机构的地方,要尽快建立起来。关于机构的名称,建议按国家教委的意见。“一套人马”,挂行政(如教育技术装备处、科、股)、事业(如公司、站)两块牌子。关于机构的编制,由各地从实际出发确定。省上原来的规定是,市、地、州一级至少配管理和技术干部8—15人,县(市、区)一级至少配干部3—7人。以上编制不含电教人员。市、地、州一级教仪、电教机构原则上分设。
    2、明确职责。教仪机构是中小学实验室和教仪工作的主管部门。它具有行政管理、仪器生产和供应、实验教学研究与指导三方面的职能。它主要任务是:(1)开展有关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管理,仪器生产开发等方面的业务研究与指导工作;(2)负责本地区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计划,制定实验用房、设施设备的规范并组织实施;(3)组织教学仪器、器材等物资供应和生产;(4)拟定实验教学人员的配备标准、培训大纲或教材,并组织对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5)健全管理制度,开展实验教学效果和实验室工作的检查、评比组织经验交流;(6)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调整人员结构。为了适应工作职能转变的需要,请各地教育部门对教仪机构的人员素质在结构上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逐步给教仪机构配置有熟悉实验教学的研究人员,有熟悉仪器设备生产、供应的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有熟悉行政管理的人员,形成一个人员素质结构合理的工作队伍。
    4、抓好队伍的稳定工作。教仪机构的工作人员、学校的实验老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是一支很大的队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在评定职称、进修、晋级等待遇上,应与其他教学人员一视同仁。对因工作关系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所需的劳动保护和保健用品,在中央和省未作统一规定前,应按当地同类人员的规定,给予合理解决。
 
    一切以正式文件为准
                                                                                               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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