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万中小学生走进课堂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全免
2008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全市约70万中小学生入学报名,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约60万人,高中阶段学生约10万人。
据初步统计,今秋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学人数将达到41万人,其中寄宿生10万余人;初中入学人数将达到19万余人,其中寄宿生13万余人;特教学生人数近300人,其中寄宿生近150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城市学生约为4.6万人,农村(含县镇)学生约为56万人。
根据省政府关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实施意见,今秋我市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并向各学校下发了收费补充通知:学杂费直接向学生免除,不得先收后退;2008年秋季开学前已经预收的学杂费,要尽快全额退还学生;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杂费和信息技术教育费;严禁任何部门和学校为学生统一订购教辅资料和统一代办保险,涉及防疫费用应由学生承担部分由防疫部门直接收取;严禁捐资助学与入学挂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不得收取借读费。
按照国家政策,除公办学校外,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同时,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因地震灾害造成家庭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