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局关于转发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寒假和春节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寒假和春节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的通知》(川教函[2008]4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寒假和春节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的通知
2、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寒假和春节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
巴中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00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