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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市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开展经常性评聘工作的需要、巴中市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工作于每年11月进行。 (一)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我市组建的教师中级职务评定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市范围内的普通中小学、职业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技工学校、师范校、教师进修校、党校、成人中专校、工读学校等及其他教育机构、教研机构的教学、教研人员。 (二)教师中级职务的种类 教师中级职务的种类有:讲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实验师。 (三)教师中级职务的条件 1、取得助理讲师、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助理实验师任职资格均满5年以上者,可分别申报讲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实验师职务。 2、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条例》所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城区学校职称计算机考试C级合格。 4、教育教学能力强、水平高、效果好、成绩优秀,教学科研成果显著,师德师风良好等。 (四)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评审教师中级职务均需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现任职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4、职称计算机考试C级证明材料。 5、任现职以来(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或任职届满考核表。 6、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总结。 7、学校、单位推荐材料。 8、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论文、论著等科研成果及县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10、其他要求的材料。 (五)评审程序 本人申请、学校(单位)推荐、县(区)教育和人事部门审查上报、市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并发文公布和颁发证书。 (六)评审教师中级职务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中级职务每人收取评审费140元,需答辩的,另交答辩费60元。 (七)经办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经办单位:巴中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刘新恺(科长) 联系电话: 13908292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