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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有关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决定在2007届普通高中学生中评选表彰一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同时,市教育局决定在普通高中和初中学生中评选表彰一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现将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学生条件
四川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中2007届三年级学生,在高中一、二年级至少获得过一次县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即县(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学生应受到两次以上学校表彰或市教育局表彰一次), 并在高中阶段获得过一次以上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巴中市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应在高中二年级和初中三年级应届学生中评选, 并在高、初中阶段获得过一次以上县(区)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1、思想品德好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报效祖国的思想和意识,初步树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奋斗的理想志向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具有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并努力实践《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确的道德评价能力、自我教育能力;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其言行确能在同学中起表率、示范作用。
优秀学生干部还应热爱集体,自觉为学校、班级发展服务,积极为班级和同学服务,为形成良好的校风和班风努力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组织能力,较好地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和带头作用;能出色地承担管理工作,其承担的学生工作有实绩,在同学中有威信,并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
2、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动脑筋,能较好的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秀。
省级普通高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省高中毕业会考10门学科成绩中,政治学科的会考成绩必须达到优秀等级(80分及以上为优秀),其余9门学科的会考成绩中, 至少有8门学科的会考成绩达到优秀,另外1门学科会考成绩必须达到良好等级(70分及以上为良好)。
3、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体育课成绩在80分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4、 省级优秀学生在推荐的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中择优产生,会考10门学科成绩必须为全优。
(二)先进班集体条件
省级先进班集体必须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各年级获得过一次以上市级表彰的先进班集体中评选, 市级先进班集体应在全日制普通高、初中学校除高、初中一年级以外的年级中曾获得过一次以上县(区)表彰的先进班集体中评选。
先进班集体必须是班级同学互相帮助,团结友爱,遵规守纪,有正确的集体舆论,班风好、学风好,在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有较高声誉。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2007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办法是: 1、省、市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名额,以各县(区)高、初中三年级学生数和学校班额数为基础,并参考各地德育等项工作水平,按一定比例下达给各县(区)(名额分配见附件一)。各县(区)接此通知后,按相同办法将推荐名额下达给学校,学校高三毕业生数达到400人、600人、800人的,评选推荐的省级“三好”、“优干”名额总数分别不得超过6人、8人、10人。
省级优秀学生名额以当年高三毕业生数的万分之一由省下达到市,我市各县(区)教育局在上报的省“三好”、“优干”中推荐1名最优秀的学生作为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由市教育局择优确定后上报省教育厅。 2、学校应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教导处、政教处、 年级组、高三毕业生家长代表(由学校家长学校或家长委员会推荐3人,被推荐学生的家长应回避)等参加的省级“三好”、“优干”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在高三学生中列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并张榜公布,然后在班级由学生无计名投票推选,根据学生得票多少,按分配到学校的三好、优干名额两倍的比例,由学校评选领导小组确定推荐学生的名单并在全校第二次张榜公布,最后由学校评选领导小组确定推荐上报的名单并在全校第三次张榜公示3天,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和家长意见后报县(区)教育局;县(区)教育局审查合格后,应将上报市的学生名单先在县(区)级新闻媒体上公示3天(市直属学校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示),确定无问题后向市教育局上报表彰学生名单。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将在省、市级新闻媒体上公示,再进行表彰。各县(区)和学校要充分吸取我省过去在评选省级三好学生工作中部分地方所犯错误的严重教训,严禁在评选中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及学校领导的责任。是省级、市级校风示范学校的,将撤销其校风示范校称号,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3、各地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要求和名额分配进行评选,并按要求填写好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及有关表册(见附件二──十,省级均一式三份,市级均一式二份),对超报和不符合条件或未按要求填写登记表的,省、市将不予受理。各县(区)教育局务必于2007的3月10日前将省级评选表彰的材料和名册上报我局审查,市级评选表彰的于2007年4月15日前将材料送我局德育体卫艺科,逾期不予受理。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必须由学校用微机统一填写一式三份,否则不予审批。学科成绩填毕业会考原始分数,由市教育局查证后加盖学籍专用章,经办人签字;体育课成绩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由体育课教师填写原始分数和等级,并签字;获奖情况由学校填写并注明学生获学校、县(区)、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的时间和表彰单位。
各县(区)教育局将确定上报的“三好”、“优干”、省级优秀学生的姓名、学校和先进班集体的学校、班级名单按省、市级分类用微机打印造册,并由主管德育工作的股(科)长和分管局长签名后上报我局审查(见附件六、七),否则不予受理。 4、各地应充分利用评选、表彰工作宣传典型, 树立榜样,并将评选过程作为鼓励学生学习先进、争先创优的生动教育活动认真开展。
三、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责任极为重大,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管理,应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今年省教育厅对评选工作继续提出了增强透明度,增加公示程序的要求,各县(区)教育局要严格要求和督促学校按标准、按程序、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评选,按规定认真搞好三榜公布和新闻媒体公示,使优秀的学生和班集体能评选出来,维护评选工作的声誉,使评选工作对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各地对评选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在核实情况基础上秉公处理,对确实违纪、违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要按规定、按党纪、国法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在评选过程中涉及到领导干部为其子女和亲朋弄虚作假的,市上将把有关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通报其主管部门。对把关不严,出现严重问题的县(区),市上要追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
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高、中考录取时将按有关招生政策享受加分照顾。省级优秀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具有保送生资格。
附件:1、巴中市省、市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四川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登记表
3、四川省普通高中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四川省优秀学生登记表
5、四川省普通高中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6、巴中市评选表彰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优秀学生名册表
7、巴中市评选表彰市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名册表
8、巴中市“三好”学生登记表
9、巴中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10、巴中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二00七年二月七日
主题词: 学生 班集体 评选 通知 抄 送:省教育厅;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委宣传部。 巴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2月7日 印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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