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局
关于初2009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地理、生物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巴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巴中市200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巴教发[2008]40号)文件精神,现就初2009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初2009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试题命制由市教科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和试卷评阅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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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时间安排 |
满分 |
升学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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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理 |
2008.7.3日 |
9:00-10:00 |
100分 |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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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物 |
10:40-11:40 |
100分 |
25分 | |
三、成绩管理
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成绩由各县(区)教育局管理,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管理,并于2009年中考前将折合后的升学成绩上报市教育局和市招办。
各县(区)教育局要严格组织结业考试,并督促学校认真加强地理、生物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二00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