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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巴中市200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的通知 巴教发[2008]40号
作者: 来源: 市教育局办公室 编辑: 巴中教育网 时间: 2008-6-23 8:55:48


巴教发[2008]40

巴中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巴中市200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和高中阶段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直属中学: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必须遵照课改要求进行改革。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现将《巴中市200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巴中市200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实施办法》;
    2
、巴中市200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卷定单;
    3
、巴中市2008年初中学业考试考场(点)设置表。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考试招生    实施办法    通知

  送:市委办,市府办;树海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
伟宪副市长,锋承副秘书长,家富副主任。

巴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3月13

 

 

附件1


巴中市2008年初中毕业生

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改变以升学考试各科分数简单相加作为评价学生和升学录取唯一标准的做法,把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结合起来,作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依据,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办法
   
将初中毕业生毕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合并进行,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考试及考查科目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含思想品德、历史)、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不统一进行学业考试,由学校组织考查,考查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二)考试时间及分值

时间安排

考试考试科目

时间

满分

升学满分

六月十四日

上午9:00-11:00

语文

120分钟

150

150

下午2:00-4:00

理科综合

120分钟

150

150

下午4:30-6:30

外语(听力30分)

120分钟

150

150

六月十五日

上午9:00-11:00

数学

120分钟

150

150

下午2:30-4:30

文科综合

120分钟

150

150

5月底前

理化实验操作考试

 

100

20

初二结束时

生物结业考试

60

100

25

地理结业考试

60

100

25

5月底前

体育考试

 

100

30

合计

 

 

 

850

其中“文科综合”中,历史90分,思品60分;“理科综合”中,物理90分,化学60分。地理、生物结业考试、体育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必须在中考前报市教育局和市招办。
   
(三)表达和呈现方式
   
学生毕业学业考试成绩用分数表达,采用等级呈现。分科等级划分区间:A135-150分,B120-134分,C1105-119分,C290-104分,D175-89分,D20-74分。总分等级划分区间:A765-850分,B680-764分,C1595-679分,C2510-594分,D1425-509分,D20-424分。学生毕业应是各科为C2等级以上的学生,未达到C2以上的学生,应由学校组织补考,补考合格颁发毕业证书。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按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四)考试组织
  
200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由巴中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考试,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招办和县(区)教育局、招办具体实施。2008年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制试题,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由市、县(区)教育局分级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查科目由县(区)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具体实施。
  市教育直属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由巴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考试范围及要求
  考试范围和要求详见巴中市教育局印发的《巴中市200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各科试题低、中、高难度的比例为6:3:1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084310日。
  考试各类信息必须统一规范。统一报名、统一考号、统一考试、统一填报志愿、做到一生一卡,一生一档。每位考生均在所在学校报名,社会考生报考到县(区)招办指定报名点报名,各学校必须按市招办提供的报名系统软件,认真采集报名信息,考生考号按市招办统一规定编排。文化考试、体育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均使用编排的同一考号。
  考生在5306月初填报《四川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卡》,考生报名信息、志愿信息,由县(区)招办负责采集,考生报名信息和考生志愿信息数据库于420日前625日前分别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招生办。
  (七)考场设置
  1、各县(区)考场(点)应相对集中设置,既要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又尽可能方便考生就近参考。其考场(点)设置情况应于520日前报市招办。
  2、各县(区)应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考场(点)设置要求,从考场(点)环境、食宿条件、交通、卫生及安全、供水供电、社会治安等各方面周密安排,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3、考试期间,市中考领导小组将派出巡视员对各县(区)考试情况进行巡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办必须派出巡视员对本县(区)各考场(点)考试情况进行巡查。
  (八)试卷领取及保管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卷由巴中市教育局统一命制。试卷领取时间为612,领取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2、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题和参考答案属国家秘密材料。各县(区)及各考场和考点要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有任何失密、泄密事件发生,违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者将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九)试卷评阅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试卷评阅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基础教育科和市招办具体实施。615-22日评卷;618-23日统分;623-24日校核、整理;625公布中考成绩(对考生只公布等级);625-6月28考生查分。
  (十)考试收费标准及使用
  1、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函[2006]72号文件规定,今年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考试费60元。其中报名及文化考试费40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费12元,体育考试费8元。各县(区)必须严格按收费标准执行,不得加收其它费用。
  2、市教育局按每位考生18元收取试卷工本、考试组织、评卷、高中阶段新生建档及信息采集等费用。其余经费由各县(区)统一组织考试开支。实验操作和体育考试按去年规定执行。
  上缴经费务必于4月底前交市教育局计财科。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1
、评价内容。以教育部印发的教基[2002]26号文件提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和考查科目等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各县(区)应根据实际情况作进一步细化,并结合使用《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和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情况进行评价。
    2
、呈现结果。课程改革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呈现分为两部分:第一,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给予整体描述,注意突出其个性特点和发展潜能;第二,等级评价。分别以ABCD四个等次呈现其不同的发展状况。综合素质表现很好的,评为A等;表现较好的,评为B等;表现一般的,评为C等;表现不好的,评为D等。对学生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等方面的表现评为D等时应极其慎重。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得事先确定等级比例。评价结果应在考试前报市、县(区)教育局,供招生录取使用。
    3
、规范程序。综合素质评价应充分尊重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同学互评,同时应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力求做到客观、公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坚持程序规范,在自我评价、小组评价、班级评价、学校评价、社区评价等环节都有规范的措施和办法。
  四、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办法
   
(一)高中阶段招生原则
    1
、严格招生计划:高中阶段招生必须根据《巴中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实施招生。
    2
、尊重学生志愿:各县(区)要按照普职招生比例,要求初中学校指导学生填报志愿,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不能兼报。
    3
、促进教育均衡:国家级、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20%,按照辖区内初中毕业生人数以比例定向分配到每所初中。
    4
、扩大招生自主:国家、省、市级示范性高中自主招生5%特长生,各普通中学“择校生”招生人数控制在30%以内。“择校生”必须执行“三限”政策。
    5
、鼓励创新争优:被评为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市级以上组织的竞赛活动获得等级奖、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专利等方面的学生,在高中录取时可享受政策加分(具体方案另文下发)。
   
(二)招生录取组织
    1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县(区)教育局具体实施。各县(区)教育局要制定普通高中招生(含切块定向招生、自主招生和招收择校生)的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市教育局职成科和市招办具体实施(具体招生办法另文下发)。
   
(三)录取时间:原则上确定在7271095-9月10各校进行补录。
   
(四)录取方式:
    1
、普通高中招生:第一批:录取省级以上示范普通高中定向切块到各初中学校的学生;第二批:依据学生志愿、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按先示范高中后普通高中的顺序择优录取;第三批:学校组织录取自主招生和择校生。县(区)和学校取录的所有普通高中学生,必须经县(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2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按学生志愿、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五、建立保障措施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县(区)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要真正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实行严格而科学的公示、诚信、监控评估等制度,规范程序,公开过程,杜绝腐败现象。
    1
、公示制度。市、县(区)要提前向社会公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实施办法;高中阶段学校应向考生公示办学条件、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名条件、报名的起止时间、新生录取名单等。
    2
、诚信制度。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价、定向保送招生、自主招生等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各地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3
、监控制度。各地应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纠风办、监察局、新闻媒体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监督队伍,对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社会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领导或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2

 

巴中市200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卷订单

 

       县(区)公章: 经办人:                    填报时间:年   


 

县(区)

语文

数学

英语

理科综合

文科综合

英语听力磁带(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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