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项 目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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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巴中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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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不公开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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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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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巴教发[2006]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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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各县(区)教育局: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地严格遵照执行。 《基本要求》是举办、审批和年审各级幼儿园的底线要求。为促进我市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市新申办的幼儿园,坚决按《基本要求》审批,已开办的幼儿园,应拿出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分期分批达到《基本要求》。 二00六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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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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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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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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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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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程序
经局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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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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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索取号
Q0060-03002-2007-00004